今天上班后,一早接到95***电话,说我的投诉要求被申请下来了,保险合同作废,退款会在近日处理后90%的本金会返还到我老公的扣款账号里。到此为止,每月390,已投25个月,共9750,可退8775,净损失975。
折腾了我老公2年的保险,终于得到了解脱。想记录下事情的经过,大家以此为戒。
近几年,相信大家会经常接到各种各样的电话营销,其中占相当一部分比例的,肯定有保险营销,不管是保险公司,还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名义,无非是,先免费赠送交通工具险,价值万元。取得你的初步信任,再劝你以储蓄的方式,做一份长期险。无非是每个月存几百块钱,存N年,但是可以享受(约)2N年的保险期限。期满后,如果没有意外,还可以本金全取出来,并享受一定的收益(5%不等)。乍一看,这份保险,既可以达到保险的作用,又能达到储蓄的效果。因为你的保费可能不会有任何损失,反而可能会带来额外的收益。
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10年11月,我老公投了**公司电话推销的保险,收到寄来的合同后,老公在已经了解电话营销人的介绍后,签了字。过了10天犹豫期,保单正式生效。他浑然不知,将来的15年,他绑在了这份保单上,不得挣脱。
一年后,我发现了这份保单,看了下条款,发现很多问题,比如,每月390的扣款中,实际起保险作用的只有20元,另外370几乎起不到保险作用;每月20元的保险范围,罗列了很多,但总结下来就是,非死即残;合同可以暂停,也可以随时取出来,听起来很好,但细读发现,取出来的钱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,连本带利。。。
介于这份保单对我们意义不大,时长15年之久,而且需要一直投满8年,我想到退款。于是查到保险公司青岛服务柜台,请了假跑了一趟。这一趟,发现完全上当。
**第一,此种保险属于电话营销,不属于当地柜台的服务范畴,有问题只能拨打95*,找上海的电话营销总部。**
第二,此种保险可以中止,但须按照保单某页的现金价值退钱,明确列明了从第1年到第16年的返还金额,其中,第16年即全部本金*1.05,前8年甚至只有本金的30%-50%,甚至到第15年中止,都无法退出全额本金来。
按照这样计算,这一年,虽然我们只投了4500左右,但要是退款,只能退2000左右。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,白白损失一半以上,确实心疼。到第二年第三年,投的会越来越多,损失也几乎全在50%以上,损失也越来越大。只能硬着头皮,打谱保险,房贷一起扛了。权当房贷每月多400。
事情到上个月,发生了变化。2012年12月17日晚上偶然间开着电视,玩电脑,听到了央视,《每周质量报告》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:
五年前,重庆的肖太太去银行存款,工作人员介绍说,有一款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比存款高,肖太太就把儿子打工寄回来的两万元钱交给了工作人员。双方约定,每年交2万元保费,连交5年,保费总计10万元。其丈夫肖先生知道后,马上赶到买保险的银行,想挽回损失,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却表示,要退只能退13000元,这让老两口无法接受。
详情分析见:
http://money.msn.com.cn/insurance/20121217/07381510026.shtml
http://money.msn.com.cn/insurance/20121217/07571510068.shtml
这则报道,让我发现,跟老公的保险如出一辙。于是第二天,在咨询保监会校友后,拨打了保监会全国投诉电话,详细叙述了我们投保的经历,接线员记录后,承诺15日内会做出反馈。28日,**保险公司投诉部王小姐,给我打电话,说投诉已经收到,马上开始查10年的录音记录,确认是否在销售过程中,存在误导,预计31日出结果。
31日,联系我说,照合同条款最多能退50%,给我们核算好退60%,如果我同意,可以给我申请一定的人性补偿。我一想,真该赔偿我精神损失,仔细一听,人性补偿5%,还不一定申请下来。接下来是不停的争论,吵架。。。最后我松口了,90%的本金退还。今天一早,说已申请下来。
刚又咨询了下小校友,说该坚持的,绝对应该100% 退回作为补偿。**存在没有将保险条款完全解释的失职。
这件事情,算是过去了。但是此种保险,是有弊端的:
1)作为投资型产品,每个月390,存8年,15年后合同才期满。15年后一共收益率是5%,即1872元。
现在,零存整取年利率是2.85%,整存整取年利率3.25%。拿出第一年的39012来,利息是133.38,后面14年按整存整取每年利息152.10。简单一算, 15214+133=2261。单拿出一年的存款,15年收益都远远大于,所谓8年投满15年一共的所谓高额5%收益1872!!!
综上,不是好的理财产品。
2)作为保险型产品。390一个月,保险金额共37440,且不说普通保险赔付,单说最高保险赔付20w,1:5.34。
1:5.34说明什么,说明投保一块钱,能得到保险赔付最高5.34元。而按专家来说,在投保金额和赔付金额比例大于1:100,甚至是1:160是合理的。
这就应了,我跑到当地服务柜台,当地保险从业人员看了看我的保单,说,你这份是总部电话营销的,不在我们服务范畴,但如果你愿意,你每年给我120,我会给你做一份比这份保单更实用更全面的保险。
3)保险范畴:
很多意外都被各种保险涵盖,但选择的时候一定仔细。对于年轻人来说,钱很多,可以考虑这种。但是对于经济紧张的,无非就保一下必要的医疗和意外就可以。意外非死即残才保的,就没必要了。人都死了,还要钱干嘛。
4)保险人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:
这个解释,尤其是指针对于合同中止,合同赔付方面的解释。我们能退90%甚至100%,就是因为营销人在营销过程中,没有明确的解释退保损失高达50^%-70%,这种很重大的合同条款,只一味强调这份产品的投资和保险双重意义,和所谓高达5%的高于所有银行的高利率。存在明确的误导消费者,扭曲合同条款。实在坑爹,可恶至极。
以此纪念我为我老公和保险公司的第一次斗争。非常非常感谢我保监会的小校友倾情解囊相授。